竞买取得法院拍卖房却无法居住,过错在于法院存在违约
重庆晚报报道:
本报讯 买的法院拍卖房快两月,房屋产权证也办了,产权人却得不到房屋。花了6万多元难道就买个空中楼阁吗?北碚区法院执行庭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在近期协调解决。
庹忠芬现在渝中区学田湾租房居住。因想在北碚区城里养老,她通过媒体得知北碚区月芽村18-4-3号的一套73平方米住房拍卖。拍卖委托单位是北碚区法院,她觉得比较可靠,遂以6.6万元的价格竞得。4月1日,该院下达民事裁定,裁定称原房主陈福全因输官司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其所有的住房进行公开拍卖,现拍卖成交后将房屋过户给庹忠芬。5月10日,她取得了该房的产权证。
“但从裁定之日起,我为房屋过户、索要自己的房屋跑了不下20躺,竟有人说除非原房主死了,才能搬进去。”庹忠芬听说后腿都软了——难道自己买了个空中楼阁?
昨日,记者随同庹忠芬找到此案的万姓承办法官。万法官称,陈福全承诺在年底前搬出房屋,法院给了4000元钱给陈,让陈拿这笔钱租房子。
“既然房屋被霸占,不搬可以,陈福全就要每月交租金给我。”庹忠芬作了让步。但万说,陈租不到房子住在原来的地方,可以不给租金。因这是在法院同意他找房子的期限内。若陈福全在承诺期满后,他不搬,你再来找我们,是可以的。
该院执行局局长李朝训对此说,自裁定书下达之日,庹忠芬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只是一个手续问题。陈福全住人家的房子就应当付房租,不付租金是不对的,换了我也会这样做。
最后记者表明了身份。李局长和先前一样态度坚决:他们将在近期把双方喊到一起协调解决。
原来的房主陈福全则说他没有住房,无处可搬。他现在住在拍卖房内也不存在非法。
对此,法学专家谭向北教授称,庹忠芬拥有房屋所有权,可以对其进行处理,陈福全却赖着不走,使她无法得到房屋,法院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在此案中的确处于两难境地,因法院不能强制搬出,让陈流落街头。而对庹,法院也应交房给她。处理过程中,双方都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应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