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少年之死:牵出死亡标准之争
发布:2008-4-11 10:21:26 来自:时代信报
被医院宣告呼吸心跳停止、死亡9天后,开县温泉镇双龙村17岁男孩刘全德“尸体”至今未僵硬,而下葬3小时后被掏出的“死者”,不仅能够“吞药”,伤口至今尚在流出鲜红的血液。
面对法医昨日给出的最新死亡论断,其亲属开始质疑死亡标准判断。
对此,多数专家认为,死亡标准判断在法学、临床和医学界早已达成共识,个案和特例不能动摇原有的判定标准———确定呼吸心跳停止即为死亡。也有法学专家就此呼吁尽快立法———建立脑死亡为人体死亡的新标准。
非常事例
男孩生死两茫茫
昨日傍晚,记者电话联系上死者的父亲刘贵清。面对至今身体尚未僵硬、面色如常人的儿子,他哽咽着说,他和村里的很多人一样,不相信看上去活生生的儿子是个死人。“9天前医院说我儿子死了,可他现在还能吞药;刚才法医来看,也说我儿子死了,可他身体还是软的……”
刘贵清告诉记者,4月1日,儿子因为骨结核被送到开县人民医院,第二天医院宣告其子死亡,这是他们第一次被正式告之儿子已死。随后,他将儿子运回家。6日,家人按照当地习俗将其埋葬在山上。
虽已宣告死亡,并已经下葬,但儿子身体一直没有僵硬,这让他们一直迷惑不解。埋葬后,村里人帮着打电话到主城大医院咨询,医生称其可能是假死。于是,家人再将男孩从坟墓中掏出。
一直到昨天,死亡的儿子仍在由当地草药医生进行治疗。
刘贵清说,孩子至今身体软和;灌药后,发现男孩开刀的伤口流出了鲜红的血;人工呼吸后,目击者还看到孩子的舌头有抽动的现象。
但昨天,专程赶到村里的法医做完鉴定后,第二次宣布了死亡结果:呼吸停止、瞳孔放大,证实死亡。
由此,刘贵清和很多村里人对死亡判定标准提出质疑。
非常论坛
医学特例太罕见
医学博士:特例无法动摇死亡判定标准
对于死者亲属的质疑,昨日,记者采访了重庆医科大学医学博士、重医附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许峰教授。
许峰表示,开县男孩的死后异常现象只能说属于医学上的特例,十分罕见。但根据临床上一般对于死亡的判别标准:呼吸心跳停止,监控仪器呈直线运行、大动脉脉动消失、瞳孔放大等原理,男孩确实可以在医学上判定为死亡。
而至于死后还会流血、尸体不僵硬在医学上也有原理可以解释。许峰介绍,死者的源发疾病、死后被埋葬的空间是否流通空气、死者个体体制的特异性等因素,均可导致死后尸体僵硬时间延后、血液凝固时间延长。
许峰同时指出,目前在国际临床界和医学界,已被认可的死亡判定标准并不会因为医学特例的出现而否定。
鉴定专家:死亡标准一动则乱
目前,司法鉴定对于死亡的判定标准和医学界一样,只要符合呼吸心跳停止等普遍认可的标准即可宣布死亡。昨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彭帮万表示,经过长时间的争议和磨合,我国目前的死亡判定标准是已经得到各界普遍认可和一致沿用,如果不以最基本的活体条件:心跳、脉搏作为判断依据,那么死亡判断必然会乱。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失去心跳、没有呼吸且瞳孔放大的个体,不宣布死亡,那么他有活着的体征吗?特例的出现只能用医学依据去解释,与死亡判断标准无关。
而按照一般解决争论和纠纷的途径,家属若不服死亡判定,可向公安机关提请申请,要求由公安机关或者委托授权中介机构再度对死亡做出判别。
非常声音
立法重定死亡标准
法学人士:以脑死亡作为人体死亡标准判定更科学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谭向北介绍,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死亡判定标准,人大尚未就此立法,死亡判定标准属于法律空白区,只是整个医学界和临床所沿用的判定标准已得到一致认可。但在法学界却一直有另外的声音发出:以脑死亡作为人体死亡标准判定将更加科学。
无论争论如何,谭向北表示,为了防止更多的医疗纠纷,一直以来法学界都有声音呼吁尽快对死亡判断标准立法。相信只有硬性的法律出台,才可能使很多争论止于无声。(记者 王珊 实习生 李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