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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有效期至: 2040 年 10月 22日
沧州市蓝江水处理设备厂
最新供应 公司介绍
 联系人:蓝江水处理
 经营模式:
 信用通指数:0
 工商注册信息:
 证书及荣誉:
本公司共有 93 条同类“环保”供应信息。 查看其它→首条1234567末条
详细信息

制造设备的材料应符合部标《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的规定。
制造厂对首次采用的新材料应进行必要的工艺性试验。
容器材料的含碳量不得大于0.24%,焊后需热处理的容器,焊条含钒量不得 大于0.05%。
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下料时,应按有关规定打上原材料移植标记。
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代用,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附证明文 件。
凡与容器相焊接的材料,其可焊性应良好。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金属粉末等)的选用,按图样和工 艺文件的规定。
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SG86—78《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应符合 SG78—75《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焊条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设备所用锻件按JB755—73《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Ⅰ级要求规定。 
水处理设备上连接外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74~85—59《管 路法兰》1的规定。
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1164—82《压力容器 法兰》的规定。
设备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铁铸件技术条件》及 JB2854—8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的规定。

以上要求达到就可选用尽可放心。

沧州市蓝江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317-3083391

网址: http://www.cz-l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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