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1月3日15:00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公开进行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房屋用途 | 建面约 (㎡) | 拍卖保留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云阳县新县城云江大道196号花炮厂2号楼1幢801室 | 住宅 | 36.41 | 9.503 | 1 |
2 | 云阳县新县城云江大道196号花炮厂2号楼1幢802室 | 住宅 | 50.72 | 13.2345 | 1.33 |
3 | 云阳县新县城兴旺路1幢7号 | 商业 | 31.47 | 11.152 | 1.12 |
整 体: | 118.6 | 33.8895 | 3.45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11月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指定的联付通账户,并于2017年11月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卡》记载的标的1房地产权证号为:310200604001,标的2房地产权证号为:310200604002,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划拨;标的物3据查《重庆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号码为:020014327,为云阳县花炮厂职工集资建房。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面积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委托法院退款)。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可在云阳支所查看)、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55164977 李老师
联交所云阳支所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1424号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55166690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钇烽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